公主岭市十屋镇若夫管道工程队:
因采用直接送达、留置送达、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向你(单位)送达税务文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国务院令第362号)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,现向你公告送达《催告书(行政强制执行适用)》。
本公告送达的文书具体内容附后,受送达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。否则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地址: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光明路办公区
联系人:王尧亨、国强
联系电话:0431-75160143
附件:公主岭市十屋镇若夫管道工程队(92220381MA149JJH3C)《催告书》公税强催〔2025〕541号
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
2025年10月15日
初审:孙 洋
复审:盛 斌
终审:孙海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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